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
 来源:国家林业局 2010年01月28日
 
  一、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于2004年开始,到2008年结束,历时5年。这次清查参与技术人员2万余人,采用国际公认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法,以数理统计抽样调查为理论基础,以省(区、市)为单位进行调查。全国共实测固定样地41.50万个,判读遥感样地284.44万个,获取清查数据1.6亿组。
 
  二、清查结果
 
  全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活立木总蓄积149.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林地面积30378.19万公顷,森林面积19333.0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45.54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3.63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11969.2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114.02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人工林蓄积19.6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第六次清查与第七次清查间隔五年内,中国森林资源呈现六个重要变化:两次清查间隔期内,森林资源变化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全国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森林面积净增2054.3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由18.21%提高到20.36%,上升了2.1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净增11.2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净增11.23亿立方米。
 
  二是天然林面积蓄积明显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增幅明显。天然林面积净增393.0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净增6.76亿立方米。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天然林面积净增量比第六次清查多26.37%,天然林蓄积净增量是第六次清查的2.23倍。
 
  三是人工林面积蓄积快速增长,后备森林资源呈增加趋势。人工林面积净增843.11万公顷,人工林蓄积净增4.47亿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046.18万公顷,其中乔木树种面积637.01万公顷,比第六次清查增加30.17%。
 
  四是林木蓄积生长量增幅较大,森林采伐逐步向人工林转移。林木蓄积年净生长量5.72亿立方米,年采伐消耗量3.79亿立方米,林木蓄积生长量继续大于消耗量,长消盈余进一步扩大。天然林采伐量下降,人工林采伐量上升,人工林采伐量占全国森林采伐量的39.44%,上升12.27个百分点。
 
  五是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1.15立方米,每公顷年均生长量增加0.30立方米,混交林比例上升9.17个百分点。有林地中公益林所占比例上升15.64个百分点,达到52.41%。随着森林总量的增加、森林结构的改善和质量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得到增强。中国林科院依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和森林生态定位监测结果评估,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78.11亿吨。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涵养水源量4947.66亿立方米,年固土量70.35亿吨,年保肥量3.64亿吨,年吸收大气污染物量0.32亿吨,年滞尘量50.01亿吨。仅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境、积累营养物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6项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达10.01万亿元。
 
  六是个体经营面积比例明显上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现。有林地中个体经营的面积比例上升11.39个百分点,达到32.08%。个体经营的人工林、未成林造林地分别占全国的59.21%和68.51%。作为经营主体的农户已经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骨干力量。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逐步显现,木材等林产品、生态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问题
 
  从本次清查结果看,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依然面临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0.14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10.151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全国乔木林生态功能指数0.54,生态功能好的仅占11.31%,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生态产品依然是当今社会最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依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
 
  二是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85.88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8%,平均胸径仅13.3厘米,人工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仅49.01立方米,龄组结构不尽合理,中幼龄林比例依然较大。森林可采资源少,木材供需矛盾加剧,森林资源的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
 
  三是林地保护管理压力增加。清查间隔五年内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虽比第六次清查有所减少,但依然有831.7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377.00万公顷,征占用林地有所增加,局部地区乱垦滥占林地问题严重。
 
  四是营造林难度越来越大。我国现有宜林地质量好的仅占13%,质量差的占52%;全国宜林地60%分布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今后全国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四、对策措施
 
  今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兴林富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推进森林经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着力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
 
  一是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确保2020年实现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的目标。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攻坚克难,扎实推进造林绿化进程。加快构筑北方防沙治沙和沿海防风消浪两大绿色生态屏障,推进主要江河流域生态保护网络建设。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矿区植被恢复。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充分挖掘森林资源增长潜力。
 
  二是全面推进森林经营,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建立森林经营技术体系,推动森林分类经营向纵深发展,以科技支撑森林经营。改革和完善采伐管理,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
 
  三是立足国内增强木材供给能力,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布局,强化森林资源培育,有效提高木材供给能力。在南方集体林区,大力推进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以及珍贵大径材基地建设,形成我国商品林发展和木材生产的重点区域。在东北内蒙古林区,尽快将木材产量调减到合理定产水平,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管理的力度,建成大径材和珍贵用材战略储备基地。在平原地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和四旁植树,建成以人工林为主体的补充木材供给的新兴产业基地。
 
  四是实行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保障林业发展空间。坚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加保护,建立基本林地保护制度。尽快颁布《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08-2020年)》,编制并落实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早出台《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加强监管。
 
  五是大力增加森林固碳总量,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大力培育碳汇林和生物质能源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严格林业行政执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减少毁林,防止森林退化。尽快建立森林碳汇计量标准和监测体系,提高森林固碳监测能力。
 
  六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强化各级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国家森林资源监测的专门机构,增强综合监测与评价能力。加快林业数表修编进程,构建实物度量、效益评估和经营评价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改革,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机制。